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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年後的我/四年級吳敏安

二十年後的我,已經二十九歲了,身高一百七十公分,長得不難看,而且已經有女朋友了,她是個企業家的女兒,也就是千金小姐。如果她心情不好,生氣的話我會帶她去散心;收假的時候,我會開我的休旅車載她去兜風。

二十年後的我,經營一家麵店,生意還不錯,而且我賺到的錢會給父母親拿去用,讓他們四處旅行。我的店裡有四個員工,我會叫他們幫我包水餃、點菜,跟我一起煮麵。因為我的生意很好,每兩天就會請遊民吃烏龍麵,他們每個人吃了之後,都豎起大姆指說:「讚!」

我想跟二十年後的我說:「記得要對女友好一點,否則會毀了之後的人生,知道嗎?」而二十年後的我,應該會回答:「好啦!」並且也鼓勵我說:「小時候的我,你也要認真一點哦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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